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稅務訴訟專題研究一
Seminar on Tax Litigation (Ⅰ) 
開課學期
107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葛克昌 
課號
LAW7601 
課程識別碼
A21 M467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,10(15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法1303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1LAW7601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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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一、課程緣起
自89年施行行政訴訟新制以來,稅務訴訟依舊高居行政訴訟案件量之最大宗,諸多爭訟案例係源於新興金融商品或保險、信託等,如認購權證及投資型保單等,傳統教科書的稅法學理早已無法全盤涵蓋,擬儘可能貼近實務爭訟的核心-會計與訴訟實務。

二、課程內容及進行方式
本學期課程計畫以《稅捐行政罰》為題,揀選數則典型判決,每次上課,第一節課先由碩士生進行分組報告,除須分析案例經過、成因、兩造事實法律爭議點及判決理論架構,第二節課則由有實際從事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、會計師以當事人代理人之地位,分從法律與會計角度進行分析,並試擬可行的訴訟架構,評估進一步救濟,如再審、上訴或聲請釋憲的可能性,第三節課為綜合研討,開放與會嘉賓自由提問並由報告同學回應,最後由教授給予若干簡評。本課程學期末將課堂報告蒐羅編輯,以案例分析的專書方式發表出版。

三、授課師資
本課程的開課教師為葛克昌教授。另每堂課由擁有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、會計師各一位,以實務工作者角度,協助案例分析的教學。

四、備註
本課程固定於每學年上學期開課,下學期則不開課。
本課程為三學分,有全新課名及課號,先前有修過稅務爭訟專題討論或稅務爭訟專題研究者,仍得修習。 

課程目標
1、促進稅法的教學、研究與實際案例接軌,避免教學過度理論化。
2、透過引進稅法實務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、會計師,協助上課學生可藉由多元化、案例式教學及研究,對稅務訴訟實務更加了解。 
課程要求
待補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1  正當法律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葛克昌教授 授課 
第2週
9/18  蔡孟彥助理教授 授課
日本法之稅法正當法律程序 
第3週
9/25  黃士洲副教授 授課
稅法上之違法取證禁止 
第4週
10/02  葛克昌教授 授課
正當法律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 
第5週
10/09 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
104年度訴字第1954號判決 
第6週
10/16  最高行政法院
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 
第7週
10/23  停課一週 
第8週
10/30 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
104年度訴字第1787號判決 
第9週
11/06 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
104年度訴字第469號判決
(期中考週不停課) 
第10週
11/13 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
106年度訴字第1620號判決 
第11週
11/20 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
100年度訴字第432號判決 
第12週
11/27  最高行政法院
107年度判字第369號判決 
第13週
12/04 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
101年度訴字第290號判決 
第14週
12/11 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
106年度簡上字第63號判決 
第15週
12/18 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
104年度簡字第9號判決 
第16週
12/25 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
105年度訴字第1591號判決 
第17週
1/01  元旦放假